签证资料:
出国签证所需数据说明: 温馨提示:申请该国签证者(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)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: 德国、法国、芬兰、荷兰、希腊、挪威、丹麦、瑞典、冰岛、比利时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奥地利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波兰、爱沙尼亚、匈牙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捷克和马耳他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。您无权要求必须签发申根签证。申根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,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。
1、申请人护照需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。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。
2、近期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。
3、身份证复印件,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,清晰。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(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)。结婚证复印件(如果已婚)
4、中方英文派遣信,必须用公司抬头纸打印、盖公章、负责人签名。需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、电话。内容包括:申请人名字、护照号,在公司的职务、入职年限、月收入、假期多长、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、保证遵守当地法律,按时返回中国。
5、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(必须提供)。个人名片2张: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。
6、个人存款越多越好,个人银行最近6个月以上历史消费记录。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,无论是定期或活期存折,存款越多越好(必须提供)。其他财产:如房产证、汽车行驶证、股票、国库券、股权证等。
7、旅行计划书一份,请提供旅行的细节(旅行日程)
8、飞机酒店订单非常重要,必须提供与行程日期相符的订单。如由我社提供,费用另计。
9、覆盖整个旅行的30万的国际意外医疗保险。我公司可以代办,价格参看《申根保险简介》
10、填写申请表格,必须每项如实详细填写。(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)
11、其他辅助材料,如配偶财产、儿女的数据、全家的照片、个人学历、技能、荣誉证书等
客人须知:
1、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
2、签证费:1600元/人,拒签费为:1250元/人
3、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数据来决定
4、签证官有权根据不同的个桉要求申请者增补数据或在领取签证时、本人再次到领事馆签定法律担保。
温馨提示:
※1、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,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;若最终发生拒签 状况,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,本公司仅提供中间咨询及协办业务。
※2、申请时间为本公司预计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;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、使馆内部人员调整、签证打印机故障等,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;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,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※3、有关签证数据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,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,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。本人所提供的相关签证数据俱属事实,如有捏造或虚假情事,愿担负相关责任。
※4、所需护照有效期必须6个月以上。
※5、无论任何情况,请客户待签证成功出签后,方可出飞机及后续旅程安排。
※6、签证持有者须符合前往国入境处的相关规定方可准许入境,我社不保证持有签证者一定可以进入该国家。
※7、部分签证需用快件邮寄,若因快件公司的原因造成签证材料毁损、灭失的,一律按国家快递服务行业标准由快件公司赔偿,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护照遗失,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※8、如因我社人为原因造成护照丢失则按400元/本赔偿(因签证利润微薄,我社无法承担更多责任)。但我社将尽全责保证护照的安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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