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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疫情取消出游,团费迟迟不退怎么办?
8月3日,文旅部发布紧急通知明确,各地不组团、不承接高中风险地区旅游。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7号公告明确,非必要不离川,暂缓组团跨省旅游等。四川省疾控中心也发布提醒,建议暂缓跨省、市出行。因此,不少消费者取消了出游计划,但与旅行社解除合同时遇到阻碍。
去年7月,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文化旅游部发布的《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明确,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,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应该协商退费。协商不成的,旅游经营者应该在扣除必须支付的地接或者其他费用之后,将费用退还给旅游者,旅游经营者应协调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退费,并提供其已支付相关费用且不能退回的证据,尽力减少旅游者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受到的损失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退费的,旅游经营者应出具退款期限书面承诺。